就业社保类知识问答
发布时间:2024-09-23 11:37 信息来源:兴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
问:请问兴化市社保补贴申请条件、补贴标准及期限?

答:根据《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》(苏人社规【2020】2号)、《兴化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化服务规程》(兴人社发【2024】33号)文件精神:

一、申请条件

1、就业困难人员。对照(苏人社规【2020】2号)文件,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在有效期内。在兴化实现灵活就业后并自行缴纳社保险费。

2、离校2年内连续6个月未实现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。在兴化实现灵活就业后并自行缴纳社保险费。

二、补贴标准及期限

社会保险补贴标准:按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的50%给予补贴。

1、就业困难人员。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,其中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(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)。

2、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。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。

具体可咨询兴化市人力资源就业管理中心就业促进科,电话:0523-83242014。